弱者的“生路” 强者的“出路”
鲁宁
大上海的治安最近有点儿“燥”:北京青年杨佳在沪制造的袭警案造成6死4伤。紧接着,崇明岛上又突发袭警案造成一名警察遇害。再接着7月17日下午,金山区富茂农贸市场内,3名市管人员被摊主用尖刀刺伤,其中两人重伤,所幸抢救及时,2名重伤者性命被保。
说到市管人员挨刀,顺便补充一下,前两天杭州也有一起,也是伤了3个。
发生在富茂农贸市场的行凶事件是沪上《新民晚报》抢报的。和前两起袭警案一样,死者和伤者都很冤很无辜,尤其被杨佳杀死的6名警察,平均都在45岁以上,其中有一位是快退休的,都是上有老下有小,6个幸福的家庭从此支离破碎,摊谁头上都不堪面对啊!
然而在网上,网民的跟贴表达同情的似乎不多,看笑话甚至幸灾乐祸的倒不少。这让死伤者有家属亲朋难以面对,难道今天的人真都成了冷血动物么?
这正是问题的关键。
对行凶者施以法律制裁是肯定的,但从执法者的角度----从执法的社会形象说开去,广义的执法者和所有的执法部门同样很值得检讨和反思。否则,这档子倒霉的事,迟早还会落到执法者头上。
检讨和反思什么呢?依我的看法就该先厘清“生路”与“出路”的辩证关系。
我先举个新近发生的正面新闻。上海思南路有个修车摊一摆29年,典型的违章设摊“钉子户”,29年里大盖帽与摊主冲突难以计数。就在最近,“钉”被拔了。但拔“钉”没用暴力,而是给摊出先上低保,再安排一个稳定的谋生岗位。摊主一算帐,二者相加每月有1600元左右的收入,比刮风下雨、挨冻曝晒、老鼠戏猫、语言加肢体冲突要强,于是就接受了大盖帽开出的条件。
这就是“生路”与“出路”的辩证关系。给摊主“生路”,大盖帽自身才有“出路”。遵循“生路”与“出路”的做法,这个摊主所在的区,一口气拔“钉”20多枚。连大盖帽都不敢相信老大难其实也不难。真正难的是,半个多世纪中养成的我执法我老大的“权力万能”思维的转变。
先给“生路”再拔“钉”的做法,显然与奥运前求太平的思路有关,而不是“权力万能”思维的自觉和普遍的抛弃。真要那样,这样的太平也一定是暂时的和短命的。
说到“生路”,并非光指给饭碗。许多时候,更体现为换位思考、将心比心、文明执法、规范行权等等。我再举个自个经历的事,我这人不太注重穿着,人又黑,有一次到上海南站乘火车,不知警察瞧我哪儿不顺眼,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查身份证。我一楞,回过神来说“请你先出示警官证”。警察老大不乐意,但还是掏出证件幌了幌。见我仍无动静,警察说“怎么,你对抗检查”?我说不敢,但你凭什么检查我?“凭身份证法。”警察嗓门提高了。我又说身份证法规定四种情况警察可检查身份证,我属哪种情况?警察火了,争执中,又一警察赶过来,我则掏出了记者证.....不好意思,不好意思.....警察尴尬的笑脸我至今不忘。我不是不愿配合执法,但执法得讲程序。这是任何执法者获得当事人尊重并配合执法的前提,也就是人性化执法。我一个守法公民,你不讲执法程序,我凭什么要低三下四呢?杨佳袭警案发生后我想,倘若那天不把记者证带身上,就算我掏出了身份证,保不定已经来不及了......
人那,顺风顺水时形如“凤”,走背运时像只“鸡”。你做“凤”而我做“鸡”,很多时候不见得“凤”比“鸡”努力,而是命运安排。因此,人做“凤”时要想想有朝一日自个会不会也做“鸡”,到那时,假如“凤”对“鸡”横蛮无理的事摊到自个头上,你能甘心逆来顺受么?倘若把你逼急了,会不会如北京青年杨佳那样拔刀讨说话呢?
我觉得,执法者把“生路”和“出路”的之间的关系想明白了,受伤害的可能性是能够大大降低的。将心比心、换位思考,比空喊那些个不着边际的大道理管用十倍百倍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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